合肥市機動車VIP駕駛員培訓協議
來源:合肥駕校編輯:培訓一點通發表時間:2014-09-02
合肥市機動車VIP駕駛員培訓協議
甲方: 聯系電話:
乙方: 性別: 學員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增加培訓透明度,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須向乙方出示經政府有關部門準予其經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相關證照,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頒布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大綱》為乙方提供培訓服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頒布的《機動車駕駛員申領和使用規定》為乙方辦理考試等相關手續。
第二條 乙方自愿到甲方培訓(學習) 型機動車駕駛技能,乙方體檢合格后,必須在10日后到甲方參加理論模擬測試。模擬測試合格后,甲方安排乙方參加駕管所科目一考試,并確保在科目一合格后能及時上車訓練,正常在 4個月內完成培訓和考試(學員自身原因除外)。學員因自身原因造成時間延誤,考試時間由甲方在公安駕管部門規定的流程周期內優先安排。
第三條 乙方向甲方支付培訓考試等費用 元(大寫為 仟 佰 拾 元整),其中包括:1、培訓費 元;含理論及實際操作培訓費;2、VIP服務費 元;3、代收費 元:含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試費、教材講義費(自愿)、保險費(自愿)、衛生救護費(自愿)、速遞費、駕駛證工本費等;4、其他:照相費、體檢費共計56元由學員在照相、體檢時自行繳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培訓和管理;
2、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行為,作出警告、停訓、直至責令退學處理(責令退學者所交費用參照退費規定處理);
3、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的教學計劃、大綱對乙方進行培訓;并為乙方提供合格的教練員、培訓車輛;
4、乙方完成規定的培訓內容和學時,甲方應為其辦理《培訓記錄》簽單、申請考試等事項;
5、甲方有義務建議乙方在培訓期間購買意外人身傷害保險,以保證乙方的合法權益;
6、甲方有義務建議乙方在培訓期間參加衛生救護培訓,以增強乙方在突發事件上救護處理能力;
7、甲方應按物價部門核準的價格收取培訓費用,并開具發票;
8、如乙方考試科目有不合格或自身原因造成缺席考試需繼續培訓的,甲方應按規定程序45天以后辦理相關培訓報考手續,但不得收取培訓費(駕管所收取的補考費,其中科目一40元,科目二電子樁200元,電子選項200元,科目三300元等除外);
9、甲方給乙方安排車輛訓練,但在突擊應對考試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總體安排部署。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對參加培訓所提供有關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駕校規章制度;
2、乙方應及時按規定繳納各項費用,并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有選擇教練員的權利;
3、乙方有權對甲方不按教學大綱、《學員培訓手冊》和規定學時進行培訓的行為進行投訴;
4、乙方不得主動對教練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宴請或送禮,否則視為違規;乙方有權對教練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索取、收受學員財務或謀取其他利益等違規行為進行舉報并投訴維權,甲方必須及時為乙方更換教練,甲方將按照《學員投訴處理制度》調查處理,在調查處理過程中乙方須全力配合;
5、乙方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培訓流程,注意培訓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在無教練員指導的情況下不得擅自操作教練車;
6、乙方在甲方提前告知的情況下,應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機動車駕駛技能準考證明過期(有效期2年)作廢的責任;
7、培訓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變更所學車型,否則按退學手續辦理重新申請,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違約爭議處理
1、因行業管理部門的培訓政策和公安部門的考試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乙方訓練或考試的情況除外。
2、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行業管理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協調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協議的生效、解除及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簽章)起生效。
2、乙方中途提出退學,自退學手續辦完后協議自動終止,退學手續遵照合肥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自律委員會之《退學退費制度》辦理:
(1) 協議生效后,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要求退學的,扣50元服務費;
(2) 協議生效后,體檢合格已取得駕校學籍但未辦理科目一預約申請考試單要求退學的,扣除建檔、服務費150元;
(3) 協議生效后,已在駕管所辦理科目一預約考試申請單,準考證已辦理,扣除建檔費、服務費等共350元;
(4) 協議生效后,科目一考試合格上車訓練后要求退學的,除扣除建檔、服務費等400元;
(5) 協議生效后,科目一考試合格上車訓練后要求退學的,除扣除建檔、服務費等400元;按每訓練一小時扣80元費用計算;
(6) 協議生效后,選項科目考試合格,路考前要求退費的,不予退還學費;
(7) 協議生效后,因駕校不能履行教學、考試承諾或因教練員粗暴教學、吃拿卡要等不規范教學行為,學員投訴得不到及時合理解決要求退學的,全額退還學員培訓費;
2、 本協議按國家法規必須解除的按法規辦理;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署解除本協議的,本協議即可終止;乙方科目三考試合格后本協議自然終止;乙方因自身原因在機動車駕駛技能準考證明有效期內未能完成各科目學習、考試而過期的,本協議自動終止,所涉及費用一律不退。
3、 以上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