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網友發帖稱:《朋友賣駕照分被判了15年罰款80萬》。沒聽說賣分處罰這么重,到底怎么回事呢?
朋友是一名80后,因為貪小便宜看到街頭上貼的小廣告。就想自己的駕駛證下個月就要滿一年了,第二年又會補回來的,就拿起電話打了過去,很快和對方見了面,經過協商最終以120元一分,賣了10分,獲得1200元錢。就這樣時間一天一天過去以為沒事了。
一個月后朋友被警察抓走,之后就上了法庭,被告肇事逃逸一死兩重傷,就因為那天他賣的分是超速行駛,之后同一輛車撞人致死逃逸,而且是用他的駕駛證扣的分,也就意味著那天就是他開的車,朋友沒有充足的理由解釋,百口難辨,最終被罰80.39萬,判刑15年。
馬上就要結婚生孩子的他,現在什么都沒了,什么都晚了,真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1200元=15年青春+80萬!還不算老婆孩子爸爸媽媽所受的罪,真的很不值!
大街小巷處處可見買賣駕照分的小廣告,提醒朋友們千萬別因為一時貪念而這么做,不然后悔都來不及了!
丁哥看了不寒而栗,今天上午還在說這個事情呢!百度搜索了一下,在現實生活中這種情況可能出現么?交警和法官表示,處理交通違章和事故必須人證對應,若未抓到真兇也不會草率判決,不過對于賣分買分的違法行為,雙方都可能被處拘留。通州區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趙智一也表示,這樣的糊涂案子不可能發生。“刑事犯罪的偵查、起訴非常嚴肅,從公安機關偵查,到檢察院起訴,再到法院審查,最后一定是在有犯罪事實、有證據支撐的條件下才會下判”,她說,即使上了法庭,“小王”也享有自行辯解、陳述和聘請律師辯護的權利,不服判決還可上訴,不會“百口莫辯”。而實際量刑時,若構成交通肇事罪并因逃逸致人死亡,確實會被判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講白了交警和法官講的,遇到這樣的情況,當事人可以辯解,但是要被接受才可以!所以賣分還是有一定的危險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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