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網友聚會,明知不勝酒力卻貪杯喝醉,酒后駕車回家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撞上路邊電線桿不幸身亡,妻子遂將丈夫的網友告上法庭。
去年7月,阿亮上網加了一個叫“80后男左女右”的QQ群。這是一個情感群,成員大都是些80后青年,大家聊的話題很多。阿亮覺得蠻有意思,沒事就上群里跟大家打聲招呼,大家慢慢就熟絡起來。
9月份,同為QQ群成員的阿香發出聚會邀請,很快得到了其他成員響應,阿花負責飯店訂桌,阿成負責準備酒水,眾人相約不醉不歸。聚會現場很熱鬧,玩得盡興的年輕人開懷暢飲,很快就把一箱白酒喝了個精光。
當晚9點,酒酣飯飽,意猶未盡的眾網友各自回家。近一斤白酒下肚的阿亮跟大家打過招呼后,也搖搖晃晃地騎摩托車回家。但沒過多久,醉眼蒙眬的阿亮就在途中撞上路邊的電線桿,當場身亡。
阿亮妻子在整理丈夫遺物時,發現了阿亮出事前聚會喝酒的手機信息,阿亮妻子思緒難平,當天跟阿亮一起聚餐飲酒的網友,明知其醉酒,仍放任阿亮獨自駕車離開,眾網友難道就沒有責任嗎?于是,阿亮妻子將同桌吃飯的四名網友告上法庭。
法庭上,阿亮妻子堅稱聚會飲酒是導致阿亮酒后駕車發生交通事故死亡的直接原因,眾網友明知阿亮飲酒過量還放任其獨自駕車回家,對阿亮死亡存在明顯過錯,應予賠償。阿花等四名被告網友不僅大呼冤枉還辯稱,自己不過一起吃了頓飯,阿亮出車禍死亡系自己醉駕所致,與自己無關,不應賠償。
灌南法院經審理認為,阿亮作為智力正常的成年人,明知醉酒駕駛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仍駕車上路發生交通事故致自己死亡,其對交通事故損害后果有重大過錯,應承擔主要責任。阿花等四人在同桌聚餐后,對阿亮酒后駕車的危險行為未盡善意提醒及勸阻義務,對阿亮死亡亦存在一定的過錯,應予適當賠償。
據此,法院遂判決阿花、阿成等四人合計賠償阿亮近親屬經濟損失1萬元。(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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