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為:
扣了12分,重新回到駕校,排隊上車,等候考試,按照目前報考駕照的人數來看,至少要大半年的時間。
事實上:
1,扣了12分,只需要進行理論學習,合格后,就可以重新拿到駕照(又拿到12分)。
2,扣了12分,最快27天,又可以重新拿到12分。
3,只有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才需要進行路考,但無須大半年的時間。
詳解:
根據相關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如果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分,應當扣留其駕照——這,你一定知道。
你不知道的是——隨后,你應該在15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分,參加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
你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20日內,對你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
考試合格后,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
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10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特別鏈接:
什么是一個記分周期?
記分周期為12個月,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12個月為一個記分周期,以此類推不斷地循環,每年在發證日期那天系統自動清分。
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因此,記分“清零”的前提必須“在這個記分周期結束前已繳清罰款”,否則被扣記分將被轉入下一周期。
(一個優秀的駕駛人,應該對自己負責,對家人負責,對他人負責.對生命心存敬畏,時時刻刻提醒自己,遵守交通規則.因為,活著才是生命的一切.安全駕駛從這里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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