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四川網友給省長留言,稱成都市的駕校違法增加考試項目,強迫駕校學員做“交通志愿者”。該網友留言說道:成都市駕校管理混亂,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違法增加考試項目,強迫駕校學員做“交通志愿者”站馬路,限制學員人身權利,導致學員身心健康受到損害!
2、預約考試難!補考預約難!繳費難!相關部門根本沒有為民服務的意識,導致管理混亂,報考駕校障礙重重!
3、不按照規定增加考試項目,小型機動車考試增加通過單邊橋的項目。跟法律法規不相符合!
4、變相或默認設置通過率。提高考試難度,增加學員成本和負擔。
5、考試和訓練不科學,考場不對外開放,不免費讓學員熟悉考試場地,導致學員重考率高,增加學員學車的成本和負擔。
6、駕駛培訓機構和考核機構人員素質良莠不齊,某些人員態度惡劣,吃拿卡要!駕考機構黑幕重重!
根據網友反映的情況,成都市公安局作出以下處理意見:按照中央文明辦、公安部《關于印發〈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以及《成都市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工作方案》,要求對駕校學員組織實施文明交通“五個一”活動,其中包括認真組織每位學員“參與一次交通勸導服務”,因此市交委、市公安交管局于2011年12月起在我市正式開展“文明交通勸導服務社會化實踐課”,通過開展駕校學員文明交通勸導服務社會實踐課的方式,切實起到增強駕駛人文明交通意識,減少各類交通違法現象,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全面提升我市社會交通文明程度,全力營造“文明行車、文明騎車、文明乘車、文明走路”的交通環境的目的。
同時2012年8月20日成都市交通運輸委員會運輸管理處、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車輛管理所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駕駛學員上路開展文件文明交通勸導服務的通知》,文件規定:“在我市行政區范圍報名學習駕駛技術的人員,由駕校在其參加理論考試前,向交通管理局進行報名,組織安排學員在交通路口、路段參加以文明交通勸導服務為內容的交通安全社會實踐。
駕校學員參與文明交通勸導服務每人4小時,具體時間和路口由交管部門根據學員需求和交通實際進行安排”因此,組織學員參加交通勸導服務符合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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