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123”令相關規定:每個科目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的,可以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申請人應當重新預約考試,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試應當在十日后預約。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不合格的,已通過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成績有效。
在駕駛技能準考證明有效期內,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考試的次數不得超過五次。第五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的,已考試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各科目的補考費用也不盡相同,科目一補考費:40元;科目二補考費:400元;科目三駕駛技能補考費:300元;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40元。
2013年合肥駕校學車考駕照各科目重新約考收費明細表(圖片中科目二,科目三補考費用均為13年的,現在均為240元):
按照新規定,現在駕考各科的合格標準為:
1、科目一考試滿分為100分,成績達到90分的為合格;
2、科目二考試滿分為100分,考試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的,成績達到90分的為合格,其他準駕車型的成績達到80分的為合格;
3、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滿分分別為100分,成績分別達到90分的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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