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篇1
證明編號:粵汕婚證字110910220xx95
當事人姓名張三,性別男,出生日期1976年10月03日,戶口所在地廣東省陸河縣上護鎮下屋場村**號,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及申請證明,經查閱我婚姻登記機關從20xx年02月06日至今的婚姻登記檔案,未發現當事人有(結婚/離婚或喪偶后再婚)登記記錄。
此證明只表明當事人在本登記機關所轄范圍內目前無結婚登記記錄。
出證機關:汕尾市陸河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20xx年08月12日
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篇2
當事人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及聲明,經查閱我婚姻登記機關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今的婚姻登記檔案,未發現當事人在本登記機關有婚姻登記記錄。
此證明只表明當事人在本登記機關所轄范圍內目前無婚姻登記記錄,不包括在本轄區域外的其他地方的婚姻登記。
出證機關: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篇3
當事人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身份證號碼:________,戶口所在地:________。
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及聲明,經查閱本婚姻登記機關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今的婚姻登記檔案,未發現當事人有結婚或離婚的登記記錄。
本證明只表明當事人在本婚姻登記機關所轄范圍內一段時間內無婚姻登記記錄。
婚姻登記機關(印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篇4
根據《民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相關工作的通知》(民函〔20xx〕266號)要求,當事人辦理涉臺灣和哈薩克斯坦、芬蘭、奧地利、荷蘭、德國、阿根廷、烏拉圭、墨西哥、波蘭的公證事項,可申請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申請條件
1、內地居民;
2、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
3、申請人目前婚姻狀況為未婚、離婚或喪偶;
4、申請人親自到戶籍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未婚證明有什么用
1、辦理準生證時需要此證明。
2、如果是外地戶口的話,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時也需要先開具初婚未育證明。
3、初婚未育證明是計生委開具準生證的先決條件,也是醫院出具出生證明的基礎,還關系到生育保險能否兌現。
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篇5
內地居民提交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當事人為集體戶口無法提供戶口本首頁原件的,可以提供加蓋戶口本保管單位公章的首頁復印件和本人頁原件;居民身份證過期或遺失的,可憑有效臨時身份證辦理。
辦理機關
由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受理;申請人為軍人的,由軍人部隊駐地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受理。
申報材料
1.內地居民提交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當事人為集體戶口無法提供戶口本首頁原件的,可以提供加蓋戶口本保管單位公章的首頁復印件和本人頁原件;居民身份證過期或遺失的,可憑有效臨時身份證辦理。
現役軍人需提供軍人證件、居民身份證。
2.委托他人辦理的,受托人應提供本人身份證件、委托人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原件以及委托人寫明具體委托事項的委托書;受托人不能提供委托人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原件的,應提供委托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和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寫明具體委托事項的委托書;
3.申請人婚姻狀況為離婚(喪偶)的,應同時提供離婚證件證明(喪偶證明)。
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篇6
證明編號:粵汕婚證字110910220____95
當事人姓名___,性別___,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戶口所在地廣東省陸河縣上護鎮下屋場村____號,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及申請證明,經查閱我婚姻登記機關從20____年02月06日至今的婚姻登記檔案,未發現當事人有(結婚/離婚或喪偶后再婚)登記記錄。
此證明只表明當事人在本登記機關所轄范圍內目前無結婚登記記錄。
出證機關:__________
20____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