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東深圳市寶安區審計局選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公告
深圳市寶安區審計局2022年6月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補充專業技術工作人員,寶安區審計局2022年6月擬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人員1名。具體崗位參見《寶安區審計局2022年6月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條件及有關要求
(一)招聘對象
2022年8月31日以前畢業(以學歷學位證落款時間為準),符合本公告及報考崗位所要求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二)崗位基本聘用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本公告及《崗位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三)有關要求
1.報考人員身份要求
2022年8月31日以前通過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
2.學歷、學位及所學專業要求
報考人員學歷、學位及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相符。專業是否相符可參考《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
報考者所學專業已列入專業目錄列表的,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若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根據報考者提供的學歷證書及成績單判定是否符合崗位專業要求;同樣,若專業目錄中沒有與留學回國人員所學專業名稱完全一致的專業,根據所提供的學位證書及成績單中文翻譯文件判定其專業代碼歸屬及是否符合崗位專業要求。
低學歷不能報考要求高學歷的崗位,高學歷可以報考要求低學歷的崗位,但必須符合崗位表中相應學歷的專業和學位要求及其他資格條件。報考者須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歷的,需具有全國統一的就業報到證(往屆畢業生已派遣的,檔案中須具有就業通知書);非全日制學歷的需出具學歷驗證證明。
留學回國人員在提供學位證書的同時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取得由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資格審查時暫未畢業的,須提供就讀學校開具的在讀及畢業時間證明;考察階段,須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取得學位資格證明;在辦理聘用手續時必須提供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
3.年齡要求
崗位“最高年齡”要求為45歲,報考人員必須是1976年6月1日之后出生。
4.專業技術資格要求
報考者必須在2020年5月31日之前取得具備土木類專業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稱)。
5.工作經歷要求
崗位要求在聘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崗位不少于2年,報考者必須是2020年5月31日以前聘任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崗位。須提供原工作單位開具的聘任證明及工作經歷證明(離職證明),以及該工作時間段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或工作合同或工資單等。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間的實習經歷、兼(專)職工作經歷和社會人員的兼職經歷、非工作培訓不予計算。
(四)不得應聘的情形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近兩年內,在廣東省公務員、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7.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8.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生;
9.現役軍人;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發布選聘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6月26日。
2.報名方式:由報名者填寫報名表(附件2)并將相關材料電子版(紙質材料提供掃描件)發送至寶安區審計局政務郵箱baqsjj@baoan.gov.cn,郵件名以“姓名+聯系電話”命名;
3.聯系人:索小姐,電話:0755-29996373
4.報名時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寶安區審計局2022年6月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2)個人有效身份證及戶籍本;
(3)學歷、學位證書及學歷學位驗證報告;
(4)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材料;
(5)工作經歷證明;
(6)業績、獲獎等證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7)證明應聘人員符合崗位規定條件的其他材料。
應聘人員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如弄虛作假,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以上材料均提供電子版、復印件或掃描件,其中學歷學位驗證證明,如報名時來不及提供的,最遲在資格復審時提交有關材料的原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條件和報名材料,對報名參加公開選聘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只是對報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核,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在后續招聘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因考生提供的證件、資料虛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負責。
三、面試
(一)確定面試人選
對資格審核合格的報考人員,由招聘單位成立專家組,結合崗位特點對報考人員進行綜合分析研判,按擬聘人數的3倍確定面試人選。資格審核合格的報考人員不足擬聘人數3倍的,所有資格審核合格的報考人員進入面試。若只有1人通過資格審核的,可直接通過考核確定為擬聘人員。
(二)面試
面試形式、時間、地點等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四、確定體檢人選
面試合格線為60分,面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如成績相同的,由招聘單位根據考察情況決定擬聘人員。
五、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到指定醫院體檢(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人員按時參加體檢,否則視為放棄資格。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招聘單位須在30日內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包括資格復審和考核。
經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資格。
七、公示
經招聘單位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寶安政府在線”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寶安區審計局在規定時間向區人力資源局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所聘人員按我市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相關政策實施管理。無正當理由或雖有正當理由但未經區人力資源局批準1年內(從公告發布之日起算)未辦理聘用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
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用人單位為擬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并在公示結束后3個月內報區人力資源局備案。擬聘人員應當在接到報到通知后15個工作日或調動通知確定的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或雖有正當理由但未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批準同意,未能按期報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聘用人員自報到之日起與招聘單位建立聘用關系。
九、試用期
事業單位應與新聘人員約定試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確。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其中新聘人員屬初次就業且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
對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人員,用人單位與其簽訂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內,聘用人員擬調離該單位的,視為違約,單位可以不予辦理調動手續。
十、其他事項
(一)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報考人員應當按照有關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如防控要求有變化,將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并及時在有關網站發布公告,請廣大報考人員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本公告未盡事宜按《深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深人社規〔2019〕9號)及有關規定執行;
(三)對在招聘過程中違反招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數字均包含本數;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寶安區審計局解釋。
區審計局咨詢電話:0755-29996373
深圳市寶安區審計局
2022年6月15日
附件1:深圳市寶安區審計局2022年6月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doc
附件2:深圳市寶安區審計局2022年6月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附件3: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