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職業學院招生簡章發布
2019濱州職業學院招生簡章發布
2019高考填報志愿時,濱州職業學院招生簡章何時發布是廣大考生和家長朋友們十分關心的問題,以下是濱州職業學院招生部門最新發布的2019濱州職業學院招生簡章,供大家參考。
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濱州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廳等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濱州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濱州職業學院2019年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條 濱州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濱州職業學院的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簡介:濱州職業學院是2001年7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合并濱州農業學校、衛生學校、經濟學校、工業學校和濱州市農業科學研究所組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坐落于渤海之濱的黃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濱州市。學院占地面積3549.71畝,建筑面積73.32萬平方米,固定資產總值10.43億元,教學儀器設備總值1.65億元,圖書館藏書141.4萬冊。學院教職工1095人,專任教師870人,其中教授28人、副教授188人,博士15人、碩士451人、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1人、山東省教學名師6人、濱州市有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40人。
學院全稱:濱州職業學院
學院代碼:12818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五條 辦學成就:辦學成就:2005年3月被省教育廳確定為山東省骨干示范性職業院校,2013年10月以優秀等級通過首批國家骨干高職院校建設驗收,2017年9月以全省第四名的成績進入第一批山東省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工程立項學校行列。建設3門國家精品課程、3門國家精品資源共享課、64門省級精品課程、22門省級精品資源共享課程,2個教育部、財政部支持高等職業學校建設的重點專業,7個國家高職院校重點建設專業、1個全國職業院校示范專業點、2個國家級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5個省主體專業,8個省高校特色專業點、3個省級品牌專業群、4個省級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1個中央財政支持的職業教育實訓基地、11個省級教學團隊。獲國家級教學成果二等獎7項,省級教學成果特等獎9項、一等獎11項,二等獎13項。
第六條 榮譽稱號:首批國家骨干高職院校;第一批山東省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工程立項學校;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國家技能型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全國高職高專院校“服務貢獻50強”;山東省職業教育先進集體;山東省級文明單位;全國綠化模范單位;全國高職院校魅力校園;山東省“富民興魯”勞動獎狀;山東省衛生先進單位;山東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山東省職業教育公共實訓基地。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濱州職業學院成立以學院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落實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有關事宜。
第八條 濱州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濱州職業學院高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 濱州職業學院成立以紀檢監察人員為成員的招生工作紀檢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錄取
第十條 濱州職業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網站、學院招生簡章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一條 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學院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二條 外語語種要求:語種不限,但考生入學后我院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
第十三條 錄取男女生比例:①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專業只限男生報考;②其他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條 身體健康狀況:①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專業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船員體檢標準》執行;②直招士官體檢標準按上級有關標準執行;③其他專業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錄取批次:山東省直招士官為專科提前批,其他錄取批次為專科(高職)批,“3+2”專本科分段培養錄取按山東省有關文件執行,其他省按當地規定批次錄取。
第十六條 錄取規則:①美術類專業:取得山東省美術類專業合格證的進檔考生,根據《山東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規定,按綜合分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錄取;②普通類高職專業:嚴格執行有關教育法規及其它有關政策規定,公平、公開、公正選拔,實施“陽光工程”,德智體全面考核。在各省考試院劃定的最低錄取分數線的基礎上,根據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按“專業志愿清”原則錄取),同分考生按省規定執行;學前教育(師范類)專業按照教育主管部門下達計劃限額執行;③春季高考專業:按專業類別分專業由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④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學院招生網站(zs.bzpt.edu.cn)、招生就業處咨詢電話、錄取通知書等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十八條 醫學類和相關醫學類專業說明:醫學影像技術、口腔醫學技術、康復治療技術、醫學檢驗技術、眼視光技術五個專業的考生,畢業后不具有報考執業醫師的資格,但具有報考職業技術資格證的資格。
第五章 收、退費及資助政策
第十九條 獎助學金:學院貫徹國家各類獎、助學金評選制度,每年評選發放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各1次;學院設立綜合獎學金,每年評選發放2次。獲獎人數占在校生的40%。
第二十條 勤工助學:學院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學生可自愿選擇,同時學院設有特困生補助基金,學生通過申請定期向學生發放。
第二十一條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家庭困難的學生可按國家有關規定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二條 綠色通道:由學院領導、學生工作處、財務處等部門共同組成綠色通道辦公室,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要求的考生,簽訂緩繳學費協議書,辦理入學有關手續。
第二十三條學費標準:按學分制收費,以發改部門最終批復為準。校企合作類專業按照省物價部門審批標準執行,直招士官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 退學學費規定:退費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 號)有關規定執行。學生入學注冊后,由于學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學的,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學生學習時間按每年10個月計算。
第六章 新生資格復查及證書發放
第二十五條 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按規定時間來校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規定從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對學生入學資格進行復查。
第二十六條 對復查中發現的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有其它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報上級主管部門,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將其檔案退回戶籍所在地。
第二十七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濱州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二十八條專升本政策:依照當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文件規定執行。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省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本章程由濱州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43--5082257,5082326,5082157(兼傳真);
學院地址:山東省濱州市黃河十二路919號
郵政編碼:256603
招生網址:http://zs.bzpt.edu.cn
學院網址:http://www.bzpt.edu.cn
此招生章程經省教育廳審核,并在教育部備案,備案詳細內容可參見教育廳和教育部網站:www.sdpec.edu.cn; gaokao.chs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