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簡章發布
2019廣西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簡章發布
2019高考填報志愿時,廣西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簡章何時發布是廣大考生和家長朋友們十分關心的問題,以下是廣西職業技術學院招生部門最新發布的2019廣西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簡章,供大家參考。
廣西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學院全稱
廣西職業技術學院
二、國標代碼
11773
三、辦學地點
廣西南寧市江南區明陽大道19號
四、辦學層次
(一)高職專科
(二)應用型普通本科(聯合培養)
學院與廣西賀州學院聯合培養茶學專業應用型普通本科人才,由廣西賀州學院招生,采取“2+2”的培養模式,即第一、第二學年在廣西賀州學院學習,第三、第四學年在廣西職業技術學院學習。
五、辦學類型
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六、學習形式
全日制三/四年學制
七、學院概況
廣西職業技術學院創建于1965年,是廣西首批獨立改制的公辦高等職業院校。學院先后被評為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教育部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院校、國家示范性骨干高職院校建設優秀單位、全國首批百所高職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全國職業院校魅力校園、廣西首批高等教育綜合改革試點職業院校、自治區安全文明校園、自治區文明單位和南寧市生態園林單位、連續16年榮獲“全區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2018年學院榮獲“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創新創業50強)”,是廣西唯一獲此殊榮的高職院校。
學院地處南寧空港經濟區,占地面積1200畝,現有全日制在校生近1.5萬人(其中,有來自泰國、越南、老撾、馬來西亞等東盟國家的全日制留學生40人)。設有農業與環境工程學院、食品與生物技術學院、機電與信息工程學院、藝術傳媒與建筑工程學院、管理學院、經貿學院、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與研究部等7個教學機構。
學院擁有自治區優秀教學團隊5個,全國、自治區級教學名師4人,“八桂名師”1人,首屆廣西高校杰出科技人才1人。 學院積極深化教育教學改革,辦學成果顯著。擁有自治區優質專業17個、廣西高等學校優勢特色專業10個、自治區精品課程19門、自治區示范性高職教育實訓基地10個,自治區示范特色專業及實訓基地項目6個,自治區大學生創業示范基地1個,建成國家重點建設專業8個、自治區級特色優勢專業9個、國家級精品課程4門、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2門、國家級職業教育實訓基地3個、中央財政支持提升專業服務產業發展能力項目2個,獲國家級職業教育教學成果獎二等獎2項、自治區級教學成果獎18項(含特等獎2項),廣西社科成果獎3項,省(部)級科技進步獎17項、技術發明獎1項、重要技術標準獎1項、農牧漁業豐收獎1項,市(廳)科技進步獎18項。
八、招生計劃
廣西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度招生計劃經教育部批準,各專業招生數、科類詳見各省(區、市)招生部門公布的計劃。
九、收費標準
嚴格執行國家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詳見廣西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簡章公布的收費標準。
十、錄取原則
根據教育部的要求,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統一組織下,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招生體制,實施“陽光招生工程”,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總原則。
(一)普通高考招生(含藝術生)錄取原則
學院不單獨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專業術科成績以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以下簡稱藝術統考)成績為準。藝術類文科考生除了可選報藝術類文科專業外,還可選報學院其它文史類專業;藝術類理科考生除了可選報藝術類理工專業外,還可選報學院其它理工類專業。
1.平行志愿投檔模式下的錄取原則:按“成績優先,遵循志愿、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即:依據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劃定的藝術類考生投檔分數線,按總分(含政策性照顧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擇優錄取。
2.順序志愿投檔模式下的錄取原則:按“志愿優先,成績排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即:依據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劃定的藝術類考生投檔分數線,按考生志愿的先后順序以考生總分(含政策性照顧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依次錄取。
3.專業安排原則:實行“成績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即:高次位考生優先獲得專業選擇權,按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依次錄取。第一專業錄滿計劃,按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依此類推。若考生所填專業均已錄滿,填報“服從調劑”的考生,調劑錄取到其他專業。填報“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以退檔處理。
(二)單獨招生錄取原則
1.廣西招生考試院按順序志愿投檔原則,將填報了院校志愿且有相應院校備案成績的考生進行投檔,一志愿投檔錄取結束后,依次進行二、三、四志愿投檔錄取。每輪投檔后,院校可根據專業計劃缺額情況和考生志愿,在確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進行專業計劃調整,以盡量滿足考生專業志愿。
2.學院根據廣西招生考試院按順序志愿投檔原則,按“順序志愿+平行志愿”的多元化錄取模式進行錄取,根據專業計劃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檢錄,直至計劃錄滿為止。即填報學院為第一志愿的考生在填報專業志愿時,“專業1”以“志愿優先”的順序志愿原則錄取。“專業2”至“專業10”以“分數優先”的平行志愿原則錄取,先檢錄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再檢錄低分考生的專業志愿。例如:考生“專業1”不能滿足,按照“專業2”檢錄,若“專業2”也不能滿足,在“專業3”還有計劃的情況下,按照“專業3”錄取,以此類推,直至專業計劃錄滿為止。
考生所填專業志愿不能滿足,若考生填了“服從專業調劑”,則可調劑至其他有缺額且符合相應條件的專業。若考生填了“不服從專業調劑”或無符合條件的調劑專業,則按退檔處理。
3.沒有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者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未達到學院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不予錄取。
4.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中(共10門),有2門及以上成績等級為D的考生不予錄取。
5.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的考生,學院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總評進行排序(外省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須經廣西招生考試院認定,進行等級轉換),成績總評即10門學考成績中等級A、B、C、D的數量進行先后排序,高等級數量多的排序靠前,如10A高于9A1B,9A1B高于8A2B以此類推。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總評成績等級排序后仍相同的情況下,以職業適應測試成績與附加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以上均相同且專業志愿相同時,參考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三)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含2+3五年制高職)錄取原則
1.廣西招生考試院按順序志愿投檔原則,將填報了院校志愿且有相應院校備案成績的考生進行投檔,一志愿投檔錄取結束后,依次進行二、三、四志愿投檔錄取。每輪投檔后,院校可根據專業計劃缺額情況和考生志愿,在確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進行專業計劃調整,以盡量滿足考生專業志愿。
2.學院根據廣西招生考試院按順序志愿投檔原則,按“順序志愿+平行志愿”的多元化錄取模式進行錄取,根據專業計劃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檢錄,直至計劃錄滿為止。即填報廣西職業技術學院為第一志愿的考生在填報專業志愿時,“專業1”以“志愿優先”的順序志愿原則錄取。“專業2”至“專業10”以“分數優先”的平行志愿原則錄取,先檢錄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再檢錄低分考生的專業志愿。例如:考生“專業1”不能滿足,按照“專業2”檢錄,若“專業2”也不能滿足,在“專業3”還有計劃的情況下,按照“專業3”錄取,以此類推,直至專業計劃錄滿為止。
考生所填專業志愿不能滿足,若考生填了“服從專業調劑”,則可調劑至其他有缺額且符合相應條件的專業。若考生填了“不服從專業調劑”或無符合條件的調劑專業,則按退檔處理。
3.符合條件的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的中職對口應屆、往屆及2年級考生均須參加測試,不參加測試或者測試成績為零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4.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錄取分為普通對口和“2+3”直升,其中“2+3”直升考生須經廣西職業技術學院備案時注明“‘2+3’直升”,并由中職學校按要求提供《廣西中等職業學校招生錄取新生簡明登記表》,否則將視為普通對口中職考生。
5.填報廣西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的“2+3”直升考生,在填報廣西職業技術學院專業志愿時,“專業1”必須填報中高職對口銜接專業或對口銜接專業大類中的專業,其余可填報其他專業志愿,否則將視為普通高職對口中職考生。
6.在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有加分項目前三項的考生(同等學歷的考生、退役士兵、獲獎的考生)。
7.招生計劃將根據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相關要求進行動態調整。
(四)其它原則
1.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身體條件的要求,除專業錄取要求特別注明的專業外,原則上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及有關規定執行。
2.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在尊重專業志愿的前提下擇優錄取。專業間關系采用“分數優先”的方式,即按考生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對其所報專業志愿依次優先滿足。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十一、新生入學和入學復查
(一)凡被學院錄取的新生,必須按錄取通知書的規定,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注冊手續。無故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不予入學注冊。
(二)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院將對新生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的考生,取消入學資格。
十二、學生待遇
(一)學院錄取的單獨招生、對口招生、統考招生考生,其開學時間、學制、學歷、畢業證書、收費標準、獎助學金等待遇全部相同。
(二)獎助學金
為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院建立了完整的獎、助、貸、勤、補的資助政策體系。被學院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每年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符合條件的還可享受入學綠色通道、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中職升高職學費補助、學院思茗獎學金、學院獎學金、專項獎學金、企業獎學金、特殊困難補助金和勤工助學等獎助項目。
十三、畢業
(一)學院對具有學籍的學生,在規定時間內修完專業教學計劃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者,將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并由教育部監制和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學校名稱為“廣西職業技術學院”。
(二)通過職業資格考核的,同時獲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三)畢業生就業實行學院推薦、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并按國家普通專科畢業生就業政策辦理有關手續,使用國家統一簽發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
十四、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
在學院招生網站或由各省區(市)招生部門通過媒體及時公布,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十五、廣西職業技術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代理招生工作。
十六、本章程由廣西職業技術學院教務處(招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地 址:廣西南寧市江南區明陽大道19號
郵 編:530226
電 話:0771-4212461,4213131
傳 真:0771-4213255
Email:zsb@gxzjy.com 網址:http://www.gxzj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