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省教育廳關于重新下達普通專升本招生計劃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廳關于重新下達2020年 普通專升本招生計劃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廳文件瓊教發[2020] 40號海南省教育廳關于重新下達2020年普通專升本招生計劃的通知
各有關高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普通專升本招生計劃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發廳[2020] 1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 6號)等文件要求,經廳黨委會議審議通過,現將2020年普通專升本招生計劃下達給你們(詳見附件),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擴大普通專升本招生規模是黨中央、國務院為統籌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對落實《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和緩解高校畢業生就業壓力具有重要意義。各高校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有效銜接長遠規劃和當前舉措,充分挖掘辦學潛力,保質保量完成擴招任務。
從2020年起,普通專升本(含高職本科“3+2”分段培養試點項目)在全國普通本科招生計劃外單獨下達。同時,按照教育部現行招生計劃管理要求,普通專升本計劃(含高職本科“3+2”分段培養試點項目)不在招生來源計劃系統進行編制,未完成的計劃,不能調整到普通高考招生錄取。
從2021年起,納入國家級“雙一流”建設的高校原則上不得舉辦普通專升本教育,已經舉辦的要停止招生、逐步退出。嚴格禁止對在校高職(專科)學生開展專升本應試教育。嚴格禁止以不經選拔直接升本等名義招收高職(專科)新生。
普通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確保社會平穩有序。各高校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高校招生收費的政策,普通專升本學生執行與相同或相近專業普通本科生同樣的收費政策,不得借專升本的名義進行高收費、亂收費。
各高校要以此次擴招為契機,著力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加強規范管理、提高培養質量,進一步完善技術技能人才培養“立交橋”布局。結合我省職業人才培養試點項目經驗,開展優質高職院校與普通本科院校聯辦普通專升本試點,相關高校要切實加強合作,聯合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加強師資隊伍配備,確保人才培養質量,并于2020年6月25日前將聯合培養方案報廳高等教育處備案。
按照教育部要求,為做好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升本工作,我廳設立了“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專升本專項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升本專項計劃”,由省考試局根據報考情況統籌使用,專項計劃如有剩余,可根據各高校招生計劃執行情況調劑使用,提高計劃使用效率。
《海南省教育廳關于下達2020年普通專升本招生計劃的通知》(瓊教發[2019] 191號)文件同時作廢。
聯系人:金林, 聯系電話: 65239307.
附件: 2020 年普通專升本招生計劃表
海南省教育廳
2026年5月29日
(此件依申請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