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時學車要注意的幾點
1、學員經交通法規培訓考試合格后,持相關手續到考試場申請辦理學習駕駛證手續,在三個工作日后,領取學習駕駛證、計時培訓預約卡、訓練記錄手冊,并做指紋備案。
2、學員辦理相關手續后,直接到考試場的計時預約大廳了解教練車和教練員的情況,根據所學車型和時間辦理預約手續。預約培訓時間可在10日內任意選擇,每次連續預約培訓時間不超過4小時。
3、每次培訓前,學員提前15分鐘到達訓練場地讀卡站,進行刷卡和指紋認定后,找到預約教練車,教練員開始訓練。訓練結束后,學員應將訓練記錄手冊交由教練員記錄訓練情況和訓練時間,并在30分鐘內到讀卡站刷卡和進行指紋認證,確認無誤后,將訓練時間記錄在計時培訓預約卡上。
4、學員在完成30小時(小型汽車增駕大貨車為16小時)場地訓練后,可持計時培訓預約卡和訓練記錄手冊到考試場預約樁考,領取考試通知單。樁考合格后,考試成績將輸入計時培訓預約卡,學員可繼續預約道路培訓。
5、學員在完成大客車29小時、大貨車68小時、小型汽車58小時、增駕29小時的訓練后,可到考試場預約路考。路考合格后,由考試員收回計時培訓預約卡。學員在考試合格3個工作日后,憑身份證件到考試場計時培訓預約大廳領取機動車駕駛證。
6、學員在參加科目三考試(路考)過程中,第一次考試不合格,需持計時卡到大廳辦理10小時預約.
7、補考仍不及格的學習駕駛員應到地區車管所駕駛員報考受理崗辦理重新報考手續(前科目合格成績保留)。并再經10小時訓練后。(預約訓練手續同前)方可參加考試。
8、如因學員本人的原因不能如期參加訓練,需在距預約訓練時間24小時之前辦理重新預約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