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將手伸出窗外 被罰200元 記2分
3月16日,諸永高速路上梁某因駕車時把手伸出車窗外被罰款200元,并記2分。
被處罰的司機姓梁,溫州人,當天他從杭州出發,準備回溫州的。那段路最高限速100公里/小時,他開了114公里/小時——超速不足20%,罰款200元,記3分。
而他當時因為車里比較熱,便開了車窗,把手伸到車外乘涼,整個過程持續了七八秒。但他沒想到,這個乘涼動作,又給他多添了一張罰單。
交警認定,單手握方向盤,和開車接打手機一樣,屬妨礙安全駕駛行為,罰款200元,記2分。
這么處理是有原因的:在高速路上單手握方向盤,要是路面有坑洞顛簸,或一陣橫風吹來,極易導致車子偏離路線,發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