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姿勢!原來這些交通事故,是這樣劃分事故責任的
交通事故,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并不陌生。但是當遇到一些模棱兩可的情況,分不清是哪方責任,就只能認定交警的判處。
但是,交警判處的結果,就一定是對的嗎?要是不了解事故情況,就認了責任,那豈不是不甘?那就一起來認識認識下面的這幾種情況,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吧!
1、進入環行路口的車輛,未讓已在路口內的車先行的,像圖中的A車要負全責。 ↓
2、超越前方正在左轉彎車的,圖示為A車全責。 ↓
3、未按導向國產指示方向行駛的,圖中所示為A車負全責。↓4、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遇相對方向來車,左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的,圖示中的A車要負全責。↓
5、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相對方向行駛的歷轉彎車未讓左轉彎車的,圖示中的A車要負全責。↓
這里只是列出了幾個常見的情況來跟大家分析分析,事實上還有好多的交通情況需要大家去了解,去掌握,面對如此繁多的交通情況,車主們還是多了解一點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