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行車喇叭含義
在日間行車過程中,有時燈光不能起到很好的提示作用與溝通作用,這就需要我們用鳴笛聲作為車與車之間溝通的方式。然而在夜間用燈光做提示或警示時,合理的按喇叭可以起到更好的提示作用。但喇叭使用不當,往往會引起他人的強烈不滿。我們該如何合理運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喇叭含義呢?
1、兩車對面行駛相遇時,相應語言:短促的一聲——“嘀”當兩車對面行駛相遇時,一聲短促的“嘀”是一種招呼語言。這種"嘀"聲輕、短促,不會引起別人的反感。一般用于兩車駕駛員與行人打招呼,也是錯車相互表示的一種禮儀。
2、提醒前方的行人或非機動車,相應語言:短促而有節奏的三聲——“嘀 嘀嘀”或“嘀 嘀嘀 嘀嘀”在正常行駛中,需提醒前方的行人及非機動車注意,并為自己讓路時?梢圆捎眉贝俣泄澴嗟娜硒Q笛聲——“嘀 嘀嘀”加以提示,以避免發生交通事故。另一種情況,在行人、機動車較少的道路或通過交叉路口時,可以采用“嘀 嘀嘀 嘀嘀”的鳴笛方式。目的是讓正常的行駛速度中,提示前方行人以及車輛,避免因突如其來的行人或車輛而使自己措手不及。
3、超車時,禮讓三分的致意,相應語言:短促的兩聲——“嘀嘀”
超車時,在通常情況下是小轎車先行,或是快車先行。當你要超車時,除了用燈光示意前車,最好加上短促的兩聲——“嘀嘀”。這種方式要掌握尺度,不能讓前面的駕駛員產生反感。
以上是這三種情況下的喇叭含義,希望廣大駕駛員都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到文明駕駛,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