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法定公文的寫作(二)
一、公告是機關、團體向公眾宣布重要事項的告知性文件。通告是機關、團體在一定范圍內公布事項的告知牲文件。其特點為:發布的公開性、事項的重要性和操作的嚴肅性。按照其內容的性質可以分為兩大類; ① 涉及法定事項的公告、通告; ② 知照性公告、通告。公告、通告的寫作要求是: ① 符合權限,一事一告; ② 內容明確,語氣莊重; ② 注意格式。
二、公報是公開發布重要決定或重大事件的告知性文件。公報的特點和公告接近,也具有內容的公開性和重要性。發布機關的權威性。常用的公報類型有: ① 會議公報; ② 統計公報; ② 外交公報。不同類型的公報,寫作時要注意的側重點有所不同: ① 會議公報因發布目的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寫法。 ② 統計公報必須由國家各級統計部門或國家指定的機構發布,任何機構不得隨意發布全國性、地區性的統計數字。 ② 外交公報涉及對外關系,其發布應遵循法定的審批手續和途徑。
三、通知是向特定受文對象告知或轉達有關事項或文件,讓對象知道或執行的公文。根據適用范圍的不同,通知主要可分為六大類:發布性通知、批轉性通知、轉發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任免性通知、事務性通知。通知適用面廣,不同類型的通知因作用不同而寫法也有差異,寫作時要注意不同類型通知的不同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