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美國這些法學院可用GRE代替LSAT申請
對于申請美國大學法學院留學的學生來說,參加LAST考試就是必要的門檻。那么到底什么是LAST考試呢?
LSAT是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法學院入學考試)的縮寫。該考試做為美國法學院申請入學的參考條件之一,它的成績會作為預估申請入學者在法學院的正確且合理的推論與判斷能力、分析及評估能力之表現,沒有資格報考的限制。考試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每部分時間為35分鐘,另加30分鐘的寫作。三個方面的內容是閱讀理解、邏輯推理及分析推理。
西北大學Pritzker法學院、喬治城大學法學院:宣布可用GRE代替LSAT申請留學
對于申請美國西城大學和喬治城大學的學生來說有一個好消息是:西城大學和喬治城大學的官網在美東時間8月7日宣布,自秋季學期起,所有申請西北大學Pritzker法學院、喬治城大學法學院JD學位的申請者可以提交LSAT成績或GRE成績。這也就意味著,申請這兩所學校的法學院,可以用GRE代替LSAT成績!
此外,美國可以用GRE代替LSAT成績申請留學的法學院還有:
1)紐約州立大學布法羅法學院&愛荷華大學法學院:年2月宣布不再需要申請者提供LSAT成績。
2)亞利桑那大學:年5月宣布LSAT將不再是申請必須要求,GRE成績也可以作為申請材料。UA也成為美國首個采用GRE或LSAT作為申請標準的學校。
3)哈佛大學法學院:3月允許申請者用GRE成績代替LSAT成績來申請。
據學校官方消息稱,這個決定是美國司法考試協會ABA與GRE考試舉辦方ETS認真商討之后做出的,ABA認為GRE考試能夠像LSAT考試一樣預測學生的學習能力,同時GRE考試還能讓生物學、計算機科學、工程領域的學生都受益,對于國際學生、多學科學者和聯合學位的學生來說GRE也是一個更廣泛的篩選標準。
綜上,哈佛大學、西北大學等這些在美國法學教育中有崇高地位的學校都已經開始采用GRE ,逐漸淡化LSAT考試的地位,由此可見,學生在準備申請美國法律專業留學的時候,完全可以把更多的心思放在GRE考試上。但留學通老師還是要提醒大家,學生在申請留學的時候最好還是學校官網確定申請要求,畢竟有的學校還是以LSAT考試成績為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