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三級人力資源管理師補貼領取條件是什么
領取補貼的要求: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且累計繳納36個月及以上失業保險的企業職工,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一般不超過2000元。
內蒙古人力資源管理師補貼領取條件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在職職工,均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1、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36個月)以上的。(注:目前部分地區將36個月調整為12個月,具體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時間以當地發布的公告為準。)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
注意:職工應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提交申請。
補貼標準應根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有所區別。職工取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一般不超過1000元;職工取得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一般不超過1500元;職工取得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一般不超過2000元。
人力資源師補貼申領流程
(一)職工應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到本人失業保險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二)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通過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聯網查詢、與失業保險參保信息比對等方式進行審核。
(三)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程序對申請審核通過后,應直接將補貼資金發放至申請人本人的個人銀行賬戶或社會保障卡。
技能提升補貼申請、審核的具體程序和操作辦法,由各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本著方便、快捷、安全、審慎的原則制定,并主動向社會公開。
技能提升補貼的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本地失業保險基金運行情況、職業技能培訓、鑒定收費標準等因素綜合確定,并適時調整。